近日,中國水利企業(yè)協會團體標準——《組合容器式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征求意見,標準規(guī)定了組合容器式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定義,設計水量和水質,分類和型號,處理工藝,容器結構和材料,性能和測試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運輸、儲存等。標準適用于農村地區(qū)集中式以及分散式農戶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污水處理設施,城區(qū)可參照執(zhí)行。


前 言
本標準依據 GB/T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 1 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的規(guī)范要求起草。
本標準的某些內容有可能涉及到專利,本標準的發(fā)布機構不承擔識別這些專利的責任。 本標準由中國水利企業(yè)協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組合容器式農村污水處理設施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組合容器式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定義,設計水量和水質,分類和型號,處理工藝,容器結構和材料,性能和測試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運輸、儲存等。
本標準適用于農村地區(qū)集中式以及分散式農戶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污水處理設施,城區(qū)可參照執(zhí)行。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標準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標準。
GB 18918 城鎮(zhèn)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
GB/T 189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標準
GB 5084 農田灌溉用水標準
GB 6920 水質 pH 值的測定 玻璃電極法
GB/T 11115 聚乙烯(PE)樹脂
GB 11893 水質 總磷的測定 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 水質 懸浮物的測定 重量法
GB/T 12670 聚丙烯(PP)樹脂
GB/T 14152 熱塑性塑料管材耐外沖擊性能 試驗方法 時針旋轉法
GB/T 19466.6 塑料 差示掃描量熱法(DSC) 第 6 部分:氧化誘導時間(等溫 OIT)和氧化誘導溫度(動態(tài) OIT)的測定
GB/T 20022 塑料 氯乙烯均聚和共聚樹脂表觀密度的測定
GB 4208 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
GB 5226.1 機械電氣安全 機械電氣設備 第一部分:通用技術條件
CJ/T 489 塑料化糞池
T/CAS 237-2014 滾塑制品 聚乙烯儲罐
HJ 05 水質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測定 稀釋與接種法
HJ/T 399 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 535 水質 氨氮的測定 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HJ 636 水質 總氮的測定 堿性過硫酸鉀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3 定義
下列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組合容器式 combined container
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每個單元都以單個罐體為容器,通過管路和線路將整個處理設施組合連接。組合容器式設計,可根據需求靈活擴容。
3.2 分流艙 distribution chamber
污水進入生物處理設施之前設置的分流裝置,用來有效均衡各路設施進水流量,平均進水負荷。
3.3 缺氧艙 anoxic chamber
生物反應系統的非充氧區(qū)且有硝酸鹽和亞硝酸鹽存在的艙區(qū),稱為缺氧艙。反硝化菌在缺氧條件下,通過將硝酸鹽(NO3-)中的氮(N)通過一系列中間產物(NO2-、NO、N2O)還原為氮氣(N2),以去除總氮,可內置填料提高去除效果。
3.4 一級生物艙 first-class biological chamber
一級生物艙接在缺氧艙后,內置生物固定床和曝氣膜管,利用附著生長在固定床上
的微生物處理污水。
3.5 二級生物艙 second-class biological chamber
二級生物艙接在一級生物艙后,結構與一級生物艙一致,用于強化生物處理作用。
3.6 回流艙 circulation chamber
回流艙接在二級生物艙后,通過將生物艙出水回流至缺氧艙,強化反硝化脫氮效果。
3.7 設備艙 equipment chamber
用于放置風機、水泵等配套設備的艙區(qū)稱為設備艙。
3.8 二沉艙 secondary sedimentation chamber
二沉艙接在回流艙后,用于固液分離,上部清水排放,下部污泥沉淀。
3.9 水力停留時間 hydraulic retention time, HRT
待處理污水在反應器內的平均停留時間,即污水與生物反應器內微生物作用的平均反應時間。
3.10 比表面積 specific surface area
單位體積的填料所具有的總表面積,單位是 ㎡/m³。
4 設計水量和水質
4.1 設計水量
污水設計排放水量根據實地調查結果確定。當調查數據缺乏時,應結合當地用水現狀、生活習慣、經濟條件、地區(qū)規(guī)劃等酌情確定,也可參考表 1,通過排放系數確定污水量。農村生活污水排水量一般為總用水量的 40%~80%,排水設施完善的地區(qū)可取上限值,排水設施不完善的地區(qū)視具體情況取中值或下限值。

4.2 設計進水水質
4.2.1 設計進水水質一般應通過實地調查結果確定。組合容器式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設計進水水質見表 2。

4.2.2 設施實際運行中,應注意以下情況:
a. 嚴禁工業(yè)廢水進入污水處理設施;
b. 嚴禁含有毒性物質的農用廢水進入污水處理設施,比如殺蟲劑、過量的清洗劑、過量的抗生素等;
c. 不在設計范圍內的外來水不得排入或通過管道滲入污水處理設施,比如雨水、灌溉用水、養(yǎng)殖廢水等;
d. 不得向污水處理設施中傾倒生活垃圾、餐廚垃圾、畜禽糞便、殘余牛奶等異常物;
e. 集中式餐廚廢水進入污水處理設施前應配有隔油池,防止大量油脂進入系統;
f. 畜禽養(yǎng)殖廢水進入污水處理設施前應配有固液分離及前處理裝置,達到本標準設計進水標準后方能進入設施。
4.3 設計出水水質
污水處理設施設計出水水質應根據各地區(qū)實際出水水質指標要求執(zhí)行,出水標準可參照:《城鎮(zhèn)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標準》(GB/T 18920),《農田灌溉用水標準》(GB 5084)及各省、市地方標準等。詳見表 3。

5 分類和型號
5.1 分類
應根據處理規(guī)模進行分類,包括以下三類:單戶型系統、分散型系統、集中型系統。
分類見表 4。

5.2 型號
型號標記方法由三部分組成,處理規(guī)模級別代號、設計進水量、組合容器材質。如下:

a. 處理規(guī)模級別代號用雙字母組合表示:MI-單戶型系統,MP-分散型系統,MC-集中型系統;
b. 設計進水量采用產品的實際設計進水量(單位:m³/d)表示,10m³/d 以下精確到1.0m³/d,10m³/d 以上精確到十位;
c. 組合容器材質用字母表示:聚丙烯材料用 PP 表示、聚乙烯材料用 PE 表示;
示例:
某組合容器式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采用分散型系統,設計進水量為 5m³/d,容器材料為 PE 材料,則型號標記為:MP-05-PE。
6 處理工藝
6.1 工藝流程
污水處理設施的主要工藝流程為:污水經過調節(jié)池/預處理池,進入設施主單元,經分流艙(根據規(guī)模選擇)、缺氧艙、一級生物艙、二級生物艙、回流艙、二沉艙后排放,見圖1。根據出水水質要求,二沉艙后可選配過濾、消毒等深度處理單元。

6.2 調節(jié)池/預處理池
6.2.1 污水處理設施應在系統前端設置調節(jié)池/預處理池,用于穩(wěn)定進水水質水量,避免大塊固體物質進入處理設施造成堵塞。
6.2.2 調節(jié)池/預處理池的容積應根據污水處理設施的處理規(guī)模進行設計,設計水力停留時間宜>12 小時。若污水水質水量隨時段、季節(jié)等因素波動較大時,可將調節(jié)池容積適當增加30%~50%。
6.2.3 調節(jié)池/預處理池的設計應便于清掏池底污泥。污泥清掏周期應根據污水實際情況確定,宜采用 1~2 年。
6.3 分流艙
當污水進水量大于污水處理設施的單路最大容積負荷時,可在調節(jié)池/預處理池之后設置分流艙,將進水分兩路或者多路處理設施進行處理,能有效均衡各路設施進水流量,平均進水污染物負荷,保證系統處理效果。